首頁 > 成功案例 > 協助我方當事人成功向對造請求4千萬元之本票票款。
對造以經公證之租約為執行名義,聲請對我方當事人之財產強制執行,經審理後,成功讓法院認定租約乃出於通謀
侵害配偶權案件,成功協助當事人爭取到30萬元賠償
分割共有物事件,成功協助當事人爭取到有利之分割方案
當事人無辜被提告刑法第339條第1項之幫助詐欺罪,成功協助當事人爭取到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