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成功案例 > 侵害配偶權案件,成功協助當事人爭取到30萬元賠償
對造請求我方當事人給付仲介服務費,經審理後,成功讓法院駁回對造之起訴。
我方當事人承攬政府機關之工程,成功為當事人爭取7千多萬元之工程款。
對造主張我方當事人需為醫療疏失賠償158萬元,經審理後,成功讓法院認定我方並無疏失之行為,駁回對造之
成功協助我方當事人依消費借貸及連帶保證之法律關係,請求對方給付237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