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成功案例 > 成功協助我方當事人向對造請求貨款244萬餘元。
為我方當事人成功向兩間公司各請求135萬元及80萬元之違約金。
我方當事人將房地借名登記於對造名下,但對方事後卻拒絕返還。經審理後,成功協助我方當事人請求返還該房地
我方當事人承攬政府機關之工程,成功為我方當事人爭取讓法院判決命對造需返還527萬多元之不當得利之及逾
對造請求我方當事人給付仲介服務費,經審理後,成功讓法院駁回對造之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