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成功案例 > 侵害配偶權案件,成功協助當事人爭取到30萬元賠償
對造主張於工作中受有職業災害,請求我方當事人賠償30萬元,經審理後,成功讓法院駁回對造之起訴。
為我方當事人成功向兩間公司各請求135萬元及80萬元之違約金。
成功協助我方當事人依消費借貸及連帶保證之法律關係,請求對方給付237萬餘元。
我方當事人向台中地院提起禁止對造就債權為讓與或其他處分行為之假處分,惟遭台中地院駁回聲請,經抗告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