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成功案例 > 侵害配偶權案件,成功協助當事人爭取到20萬元賠償
對造請求我方當事人給付仲介服務費,經審理後,成功讓法院駁回對造之起訴。
對造於租約屆期後拒絕遷讓房屋,主張與我方當事人間係成立不定期租賃關係,經審理後,成功讓法院判命對造應
成功協助我方當事人依消費借貸法律關係,請求對方給付45萬餘元。
成功協助我方當事人依消費借貸及連帶保證之法律關係,請求對方給付237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