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成功案例 > 協助我方當事人成功向對造請求4千萬元之本票票款。
對造主張我方當事人需為醫療疏失賠償158萬元,經審理後,成功讓法院認定我方並無疏失之行為,駁回對造之
對造主張我方當事人無權占有土地,訴請拆屋還地,經審理後,成功讓法院認定我方當事人係有權占有土地,因此
侵害配偶權案件,成功協助當事人爭取到30萬元賠償
我方當事人承攬政府機關之工程,成功為當事人爭取7千多萬元之工程款。